很多人日常会听到不少关于婚姻关系自动失效的传言,实际上我国现行法律框架内,根本没有任何婚姻关系能不经法定程序就自动解除的规则。大家常听到的夫妻分居满两年、一方长期失联等情况,都只是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用来判断两人感情是否完全破裂的参考标准,不是不用走流程就能直接结束婚姻的依据。
两人都自愿结束婚姻的情况下,需要一起拟定好写清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分割等所有约定的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度过三十天的冷静期后,双方再一同到场申领离婚证,拿到证件的那一刻婚姻关系才正式宣告终结。要是两个人谈不拢,其中一方可以直接到管辖法院提交离婚诉讼材料,法院经过开庭审理确认两人感情已经完全无法修复,且调解没有任何效果的,会出具准予离婚的生效文书,文书正式生效的当天,婚姻关系才算正式解除。
哪怕另一半已经被法院宣告失踪,当事人也不能直接认定婚姻失效,还是得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走完流程。还有被法院依法宣告死亡的情况,婚姻关系从死亡宣告作出当日就直接消除,这是法律对主体资格消灭后的特殊安排,不属于当事人主动申请解除婚姻的常规路径。平时遇到任何说不用办手续就能自动离婚的说法,都完全不符合现行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千万不要轻信踩坑,避免后续财产处置、身份登记等环节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