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赔偿金赔偿年限,依据人身损害赔偿相关司法解释,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受害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受害人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死亡赔偿金赔偿年限,通常按二十年计算。受害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受害人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赔偿年限,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确定。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被扶养人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被扶养人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按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该情形下赔偿年限仍遵循前述三类赔偿项目对应的计算规则。
具体案件中,需结合受害人年龄、实际情况及证据材料准确核算赔偿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