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经营中不少人对股权转让的边界认知模糊,甚至以为只有明码标价签合同转卖股权才算股权转让,这种认知偏差很容易埋下合规隐患。结合现行生效的公司法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很多未被留意的权属变动场景,法律层面都会被直接认定为股权转让行为。
老股东把手里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公司股权,不管是明码标价卖给其他老股东或是外部第三方,还是直接免钱赠送给他人,都属于法定的股权转让范畴。家里长辈作为股东离世后,股权由继承人或是受遗赠人承接完成权属变更的情况,同样在法规划定的股权转让范围内。
股东拿自己名下的股权抵掉对外欠下的债务,股权直接划到债权人名下实现权属转移,也属于需要按股权转让规则处理的情形。公司按流程回购异议股东手里的股权之后,再把这部分股权转给其他老股东或是新入局的投资人,同样归为股权转让。
股东把手里持有的股权作价出资投到其他项目主体,原本属于他名下的股权要变更登记到被投资的主体名下,也符合股权转让的认定标准。法院走强制执行程序的时候,通过公开拍卖或是变卖等方式,把涉案股东的股权直接划转给到参与竞拍的案外人,这类司法处置场景也属于法定股权转让。
公司进行合并或是分立操作时,原有股权按照事先约定或者法定规则在不同主体之间划转,最终导致原股东的持股比例或是权属发生实质变化,同样会被认定为股权转让。所有这些被认定为股权转让的场景,相关主体都要及时到市场监管部门办理对应的主体变更登记,交易涉及的各方要按照税务管理的相关规定,足额申报缴纳对应的印花税和所得税类相关税费,不要抱有侥幸拖延规避合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