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遇到医疗事故争议后,最先搞不懂的就是该找谁做鉴定。按规定,首次鉴定你直接找设区的市级医学会提交申请就可以,这是常规争议的首选路径,流程清晰也能最快拿到初步结论。
要是你拿到首次鉴定的结果之后,觉得结论和实际情况不符,有异议的话,一定要掐好时间节点,从你收到这份鉴定结论的当天算起,15天内就可以向省级医学会提交再次鉴定的申请,别错过这个期限,超期之后再提异议很难被受理。
要是碰到的案件特别疑难、涉及的医疗技术问题非常复杂,省级医学会受理相关申请之后,还可以组织最高层级的医学会开展最终的复核鉴定,这种情况属于针对特殊复杂案件的补充处理通道,不用你自己直接跨级提交申请。
这里有个很容易踩的认知误区要特意提醒你,如果你已经就这个医疗事故争议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案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就不要再走医学会的鉴定路径了,直接向受理你案件的法院提交司法鉴定申请,由法院出面委托有合法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来做鉴定,这时候跳过医学会的流程,走司法委托的鉴定程序,得出的鉴定意见书才能直接作为诉讼里的有效证据使用,避免走弯路耽误案件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