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碰到开发商拖着不肯交房,第一反应就是要去上诉维权,其实这是对诉讼程序的常见误解。上诉不是随便就能提的,它是你打完一审官司之后,对法院给出的判决或者裁定结果不服,在规定的15天上诉期内向上一级法院申请二审的程序,绝对不能没走任何前期流程就直接去上诉。
碰到开发商故意拖延交房的情况,首先要走的是一审民事诉讼程序,你可以去开发商的住所地,或者房屋所在区域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起诉材料。起诉的时候你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提明确的主张,最常见的就是要求开发商立刻按合同约定交房,同时按照合同标准给你付逾期交房的违约金,要是这段时间你在外租房住,也可以主张让对方赔偿对应的租金损失。如果逾期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合同里写的可以解约的期限,或者拖了大半年都没有任何交房的动静,远超正常合理的等待时长,你也可以直接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让开发商全额退还你已经交的房款,同时赔付房款对应的利息以及你因为这次购房产生的其他实际损失。
去提交起诉材料之前,你要提前把核心证据整理好,最关键的就是双方签字盖章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你支付全部房款或者首付的转账、收据凭证,还有能证明开发商到了约定交房时间还没交房的相关材料。要多提一句的是,如果你当初签的购房合同里,已经明确约定了相关纠纷要走仲裁程序解决,那就不能再去法院起诉,得去合同里写的指定仲裁机构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