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子女的夫妻办理离婚,核心判定标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办理路径分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类,两类对应的执行条件存在明确区别。
走协议离婚路径的当事人,需确认双方均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双方要共同签署书面离婚协议,协议内容需明确标注自愿离婚的真实意思,同时就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完全一致的约定。
双方需共同亲自到任意一方户籍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登记申请。
提交申请后需经过三十日的法定离婚冷静期,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均可单方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领取离婚证,逾期未到场申请的,视为自动撤回本次离婚登记申请。
出现一方不同意离婚,或是双方就财产分割、债务划分等事项无法达成统一意见的情况,任意一方可向管辖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先行开展调解程序,调解流程走完仍无法达成一致的,确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后判决准予离婚。
以下法定情形可直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夫妻中的某一方被法院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直接准予离婚。
法院首次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持续分居满一年,其中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