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实出资性质。有书面或口头合伙协议明确约定共同购房、共享收益共担风险,该出资属于合伙投资而非借款。原告主张还钱可能不成立。需收集合伙合意的证据,比如聊天记录、共同看房沟通、贷款偿还约定等材料,对抗借贷关系的主张。
查看合伙终止情形。双方已协商一致终止合伙,或因政策、履行不能等导致购房目的无法实现,需按约定或法律规定清算。扣除购房相关成本,如契税、中介费、已还贷款本息后,剩余房产价值或退款按出资比例分配。房产已增值的,原告无权要求全额返还出资,需结合市场价值结算。
审查原告诉请的依据。原告以借贷为由起诉的,需反驳借贷合意的存在。举证双方无借条、无还款期限约定,出资直接用于购房登记在双方或一方名下,该情形符合合伙特征而非借贷。
可提出反诉要求分割房产或清算合伙财产。房产登记为共有,可请求法院按出资比例确认份额并分割。因原告违约导致合伙破裂,可主张其承担违约责任,减少应退款项。委托专业律师梳理证据,围绕合伙关系的举证及清算规则完成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