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在处理离婚相关手续时,都会卡在房产证办理的环节,不同的财产属性对应的办理流程完全不一样,稍有不慎就可能留下后续的财产隐患。
如果这套房子是婚后两人一起出钱买的,或是之前双方书面说好房子归共同所有,那它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必须明确分割方案。两个人坐下来商量出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果,约定好房子归其中一方,剩下没还完的贷款也由拿房的一方接着偿还,拿房的一方按照商量好的金额给对方补钱之后,直接拿着已经在民政部门备案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就能去不动产登记中心把房子办到自己名下。要是两个人谈了好几次都没法达成一致,就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财产分割诉讼,等拿到法院出具的生效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哪怕对方不配合出面,你一个人也能去办房产登记或者产权变更的全部手续。
如果房子是其中一方结婚前就全款掏钱买的,或是婚后一方爸妈出钱买房的时候,明确说过这套房只给自己家孩子,房产证也只登了自己孩子的名字,那这套房就属于个人财产,离婚的时候根本不需要拿出来分,后续办房产证直接登记在自己名下就行,完全不需要前任到场配合签字。
离婚后如果确定了房子归属要变更产权人,别拖着不办,尽早带上离婚证,生效的离婚协议或者法院文书,个人身份证件和房子的相关材料去不动产登记中心办手续。要是房子还有没结清的贷款,得先找贷款银行沟通,把贷款人的信息变更完成之后,再去办后续的产权过户流程,避免卡壳。拿不准细节的,也可以直接对接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确认材料要求,少跑冤枉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