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涉及赔偿金的支付规则,分不同情形执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应的赔偿金,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主体为用人单位。相关款项要在办结工作交接时一次性付清,不得采用分期形式支付,也不得以实物抵扣现金的方式冲抵。
劳动者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行为,造成用人单位直接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依据双方签署的劳动合同约定,向劳动者主张损失赔偿。对应的赔偿款项可直接从劳动者当月工资里扣除,每月扣除的比例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扣除之后剩余的工资额度,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直接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发放当月工资。
涉及职业病、工伤相关的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的部分,社保经办机构要按既定规定,直接将款项拨付到工伤职工的个人账户。用人单位没有给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的,全部赔偿款项由用人单位在工伤待遇核算确定后,按时足额支付。
经过劳动仲裁或者法院诉讼出具的生效裁判文书,其中明确判定的赔偿金,支付义务人需要严格按照裁判文书指定的期限完成支付。超出指定期限仍未支付的,需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时段对应的债务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