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法律文书层面。
发生法律效力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书是直接执行依据。一方当事人未按裁决规定履行义务,对方可据此申请执行。劳动者对非终局裁决起诉后又撤诉的,裁决书自起诉状副本送达用人单位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用人单位对终局裁决申请撤销被驳回的,裁决书即刻具备强制执行力。
程序法规则层面。
当事人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法明确执行管辖、申请期限及执行措施等程序规则,是强制执行的核心程序依据。
专门实体规则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该法为劳动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提供专门的实体法支撑。
实操要求层面。
申请执行时需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交申请。申请期限为两年,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