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区位补偿对应的是宅基地使用权本身的补偿权益。
该部分补偿优先分配给法定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人。
如果宅基地上已经建有合法房屋,区位补偿会和房屋拆迁补偿合并发放。
合并后的整体补偿权益归房屋所有权人所有,房屋所有权人通常与宅基地使用权人主体一致。
宅基地使用权登记的主体为整户家庭的,区位补偿全部归该户家庭成员共同共有。
具体内部分配份额,由具备该户成员资格的人员自行协商确定。
宅基地上房屋存在合法转租、承租关系的,区位补偿权益不发生转移。
承租人仅能就自身投入的装修装饰、产生的搬迁费等实际损失,申请对应补偿。
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收回闲置宅基地的,区位补偿直接归原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人所有。
原宅基地使用权人已经死亡且不存在法定继承人的,该笔区位补偿归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