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协议离婚流程的时候,涉及孩子的抚养安排,最先尊重的是夫妻双方经过充分沟通后形成的共同意愿,只要双方谈妥的内容没有损害孩子的合法权益,相关约定就具备对应的法律效力。要是双方在抚养权这件事上始终没法达成共识,就只能提交到人民法院,由法官按照现行法律规定给出公允的判定结果,所有裁判的核心依据都来自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以及配套的专门司法解释。
家里孩子还没满两周岁的,通常直接跟着母亲共同生活,要是母亲身上有长时间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或是其他会严重影响日常照料的重病,明明有能力承担抚养责任却长期对孩子不管不问,或是因为服刑、存在严重暴力倾向这类特殊情况,确实没办法让孩子跟随自己生活,这种情况下孩子可以交由父亲直接抚养。
孩子已经超过两周岁,父母双方都主动想要拿到直接抚养权的,法官不会只盯着单一标准判断,会综合核对双方的实际抚养条件,包括日常的经济收入水平,能给孩子提供的居住和学习环境,自身能投入的教育陪伴精力,孩子此前长期跟随哪一方生活形成了稳定的习惯,其中一方有没有其他需要抚养的子女这些细节,多维度权衡出最适合孩子成长的方案。
孩子年龄满八周岁之后,已经具备清晰表达自身偏好的认知能力,这时候孩子的真实想法会被放在重要位置,法官会先参考孩子自主选择的抚养方,再结合双方的实际抚养能力做全面的最终判定。大家在协商相关事宜的时候,尽量多站在孩子长期成长的角度考量,不要把抚养权当成彼此拉扯的筹码,就算协商不成走到诉讼环节,也尽量主动提交能佐证自身照料优势的真实材料,不要虚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