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可能遇到过公司宣布解散的情况,这种时候劳动合同会直接终止,公司不是随便打发你走就可以,必须按照你在这家公司的工作时长来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的计算方式其实很清楚,你每在这家单位干满一整年,就能拿到相当于自己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如果入职时长在六个月以上但不满一年,也直接按满一年算,要是连六个月都没到,公司只需要给你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就可以。
这里说的月工资,不是你到手的实发工资,而是劳动合同终止前十二个月里,你的全部应得工资的平均值。不管是固定的计时计件工资,还是平时发的奖金、津贴补贴,所有从公司拿到的货币性收入,都要算进这个平均工资里。
要是你最近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已经超过了工作所在地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补偿金的计算基数就会直接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封顶来算,而且这种情况下,支付的年限最多也不能超过十二年。
要是公司明明解散了,却不肯按照上面的标准给你足额支付经济补偿,你不用抱着协商不成只能认亏的想法,完全可以带着相关的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