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时,作为被告的企业或者个人要是收到书面通知后,没有正当理由却不肯到场,或是没经过仲裁庭同意就中途自行退庭,仲裁庭是可以直接做缺席裁决的。
这种情况下你相当于直接放弃了当庭答辩、对对方证据提出质疑、和对方辩论的全部权利,仲裁庭只会完全按照原告提交的证据和给出的陈述来审理定案。很多缺席的当事人都因为没法当庭出示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反驳对方的不实主张,最后直接承担了原本可以避免的不利结果。
别觉得缺席出来的裁决效力会打折扣,它和双方都到场参与庭审后出的裁决法律效力完全一样。你要是对结果不服,还是得严格在拿到裁决书之后的十五天内向法院起诉,过了这个时间没起诉,裁决书就直接生效。到时候原告可以直接拿着生效裁决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划扣你的银行账户、查封名下资产都符合法定流程。
如果真的有生病、突发急事这类正当理由没法按时出庭,一定要提前和仲裁庭沟通,提交延期开庭的申请,不要抱着无所谓的心态直接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