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取得工伤认定决定书的,社保赔付按法定流程执行。
伤情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该结果是核算赔付金额的核心依据。
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赔付,涵盖三类项目。
第一类是工伤医疗康复类费用。包含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异地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生活不能自理阶段的生活护理费,由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
第二类是伤残类赔付。职工构成劳动能力伤残的,1至10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对应等级的本人工资基数核算。1至6级伤残的伤残津贴,由基金按月发放。劳动、聘用合同终止,或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基金支付,该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类是工亡类赔付。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从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用人单位需在工伤发生后法定时限内,完成工伤备案与申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的,全部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