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被辞退或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时,算经济补偿金总容易算错基数,少拿不少本该属于自己的钱。
按照现行劳动法律规定,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你离职前十二个月实际能拿到手的全部应发工资的平均值,不是公司随便按基本工资约定的数字。
这个计算基数要把几类收入全部加进去,包括日常计时计件的常规劳动报酬,全年奖季度奖全勤奖绩效奖等所有奖金项目,岗位津贴交通补贴餐补房补这类各类货币补贴,所有工作日休息日法定节假日的加班工资,还有病假工资工伤停工留薪期工资产假生育津贴低于原工资的差额部分。
有两类收入明确不能计入基数,单位为你缴纳的社保公积金部分,劳动保护相关的工服清凉饮料解毒剂等开支,以及丧葬补助抚恤费职工困难补助这类福利项目都要剔除。
还有两种特殊的封顶托底规则,如果你离职前月平均收入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的三倍,基数只能按三倍标准算,对应的补偿年限最多算十二年。如果你的平均工资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还低,直接按最低工资标准核算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