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会误以为醉驾的人蹲完牢就不用赔钱,实际上这两件事在法律层面走的是完全不搭边的两条轨道,根本不会互相混同抵消。醉驾本身是触碰刑法红线的严重危害公共安全行为,全程由公安立案固定证据,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最终由法院按照刑法规定判处当事人拘役并缴纳罚金,这是代表国家对危害公共秩序行为的惩戒,属于公共法律层面的追责范畴。
事故里涉及的人身受伤治疗、车辆财产损毁的相关赔付,走的是民事法律的调整路径,完全按照民法典里的侵权责任相关规则判定,核心目的是把受害人遭受的实实在在的损失尽可能补全。
哪怕两件事完全由同一场交通事故引发,追责的判定标准、走的流程、最终要实现的目的都没有任何重叠的部分。醉驾的当事人就算已经服完刑缴完罚金,该给受害人赔的医疗费、误工费、车辆维修费等一分都不能少。受害人可以选择在醉驾的刑事审理过程里同步提交附带的索赔申请,也可以单独就赔偿事项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醉驾当事人主动足额履行了赔偿义务,拿到受害人出具的谅解书,法院在最终量刑的时候可以把这个情节纳入考量,适度从轻处置,但绝不可能用赔钱直接换免予刑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