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到劳动纠纷打算走仲裁流程,最先要记牢两类时间节点,错过就可能失去维权的法定救济通道。
第一类是提交申请的时间限制,常规时效是一年,从你明确知道自己权益被侵害当天开始计算。如果是在职期间单位拖欠工资引发的争议,不用受这一年时间约束,随时可以申请。要是已经从单位离职,就得在劳动关系办结当天起的一年内提出诉求。
第二类是仲裁机构的处理时限,提交申请之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仲裁委会给出是否受理的书面通知。正式受理之后,常规案件要在四十五天内出裁决书,案情特别复杂的最多能延期十五天,而且会提前给当事人发书面延期通知。
要是仲裁庭超出规定时间没给出任何裁决结果,你可以直接就对应的劳动争议内容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维权过程中出现向单位追讨诉求、对方同意履行义务之类的情况,仲裁时效会直接重新计算,碰到不可抗力等客观障碍没法及时申请仲裁的,时效也会暂停计算,待障碍消除后继续累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