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用人单位拖欠两个月工资的情况,所有维权动作都要在合法框架内推进,全程注意留存全部相关证据,避免因证据缺失导致权益主张受阻。
最先尝试的是协商解决。直接和用人单位对接,把欠薪总额、最晚支付时间等核心内容敲定后落在纸面上,形成双方签字盖章的书面协议,先把欠薪的事实固定下来。
协商没有进展的话,可以走行政投诉渠道。整理好劳动合同、日常考勤记录、过往工资发放凭证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和欠薪事实的材料,提交到用工属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由官方部门督促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结清欠薪。如果单位收到支付指令后仍逾期拒不支付,行政部门会要求单位按照应付薪资的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百的区间,向劳动者额外赔付加付赔偿金。
也可以在欠薪行为发生后的一年内,向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或者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同时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要求单位一并支付对应经济补偿。
如果双方对欠薪事实没有任何争议,劳动者可以拿着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要是对仲裁结果不认可,在拿到裁决书的十五天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