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刚入职满21天就被单位通知离职,能不能拿到额外补偿,核心先看单位辞退你的行为本身是不是合规合法,不同性质的辞退对应完全不同的权益核算规则。
2、要是单位没有任何站得住脚的理由就直接开人,属于实打实的违规解除用工关系,这种情况下你能拿到的赔偿是法定经济补偿的两倍。入职时间连半年都不到的时候,法定的经济补偿本来只相当于半个月的日常工资,两倍算下来刚好是一个月的工资,除此之外你干满21天的所有劳动报酬,单位一分钱都不能拖欠,得全额结清。
3、要是你在履职期间确实出现了法定的严重过错,比如试用期内被证实完全达不到当初约定的入职考核要求,或是严重违反了单位公示过的合理管理规则,单位走合规流程辞退你的时候,不用额外付任何补偿或是赔偿,只需要把你实际在岗21天的薪资正常结算发放就符合规定。
4、还有一种特殊的辞退场景,既不算单位乱来的违规辞退,也不是劳动者自身有明显过错,属于单位出于客观情况变化做出的无过错辞退,比如你突发伤病医疗期满后确实没法再适配原岗位工作,调岗之后还是没法完成基本工作内容,这种情况单位如果没有提前三十天用书面形式告知你要辞退,除了足额结清21天劳动报酬之外,还要额外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再加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替代提前通知的补偿。
5、要是双方在核算相关费用的时候谈不拢,你可以直接向劳动监察部门提交情况反映要求介入核查,也可以走劳动仲裁的法定程序主张自身合法权益。现在用工管理的合规化要求正在逐年趋严,很多中小微型企业针对短试用期员工的随意辞退操作,其实都踩在了现行劳动法规的红线边缘,劳动者留存好日常在岗的工作痕迹,主张权益的举证阻力会小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