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打算异地起诉离婚的人,第一关就卡在不知道该找哪个法院,其实不用乱撞,法律对这种情况的管辖划分有非常明确的细化规则,不用瞎跑冤枉路。
要是夫妻里只有一方离开户籍所在地满一年,留在原地的那一方想起诉离婚,完全可以直接在自己户籍所在地的法院提交材料,不用特意跑到对方待的地方折腾。
要是两个人都已经离开户籍所在地超过一年,这种情况就不能再回原来的户籍地起诉了,得先找被告现在长期居住的地方法院。要是对方居无定所,连一个连续住满一年的地方都找不到,那就直接去你起诉的时候对方实际落脚地的法院提交材料就可以。
这里要特意理清两个很多人容易混淆的概念,大家常听的住所地,指的就是公民的户籍登记地址。而经常居住地,指的是你离开户籍地之后,到你去法院起诉的当天为止,连续住满一年的地方,要是中间只是因为生病住院在外地医院住了很久,这个就医的地点不能算成经常居住地。
等你确认好正确的管辖法院之后,去立案的时候要带齐几样核心材料,包括写清楚诉求和事实理由的起诉状、本人和对方的身份材料、结婚证原件或者对应的证明文件,还有能说明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的相关证据。要是你拿不准起诉状怎么写,或者不清楚哪些证据能派上用场,可以进一步咨询对应细节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