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里不少人闹离婚时最先争的就是孩子的抚养权,很多人误以为谁赚钱多孩子就一定会判给谁,实际上我国民法典及配套司法解释里定的核心判定标准,始终是站在未成年子女的利益最优化角度做考量,不会只盯着某一方的经济收入单一评判,所有相关要素都会被纳入综合核查范围。
孩子还没满两周岁的时候,常规情况下是跟着母亲直接生活的。要是母亲这边有长时间治不好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传染病,根本没法贴身照顾孩子,或是明明有足够抚养条件却故意推脱、不肯尽到照看义务,孩子也可以跟着父亲共同生活。
孩子满了两周岁,父母都想要直接照顾孩子的话,法院会优先参考几类特殊情况。其中包括某一方已经做了绝育手术,或是因为身体损伤彻底失去了生育的可能性,孩子跟着某一方生活的时间已经很长,贸然更换居住环境会对孩子的情绪和正常学习生活造成明显负面影响。某一方没有其他的孩子,另一方在外还有其余子女,或是孩子跟着某一方生活能获得更稳定的成长支持,另一方存在家暴酗酒赌博这类明显损害孩子身心健康的行为,都会纳入优先排序的参考范畴。
当孩子的年龄满八周岁,此时已经具备了基本的自主判断能力,判定抚养权的时候必须尊重孩子的真实想法,孩子明确自愿想要跟随的那一方,通常都会拿到直接抚养权。要是父母双方的居住条件、收入水平、时间精力都差不了太多,孩子之前已经单独跟着祖父母或是外祖父母连续生活了很多年,家里的老人也明确表示愿意帮忙继续照顾孩子,本身也有足够的精力和能力承担这份照看责任,这也可以作为某一方优先拿到抚养权的加分依据。
拿到抚养权的结果不是一锤定音永远不能变的。没有直接带孩子的那一方,需要承担部分或是全部的抚养开销,同时依法享有定期探望孩子的合法权利,后续双方的抚养条件出现重大变化,比如带孩子的一方突然身患重病无力照看,或是出现虐待孩子的行为,完全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申请调整抚养权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