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人准备结束婚姻关系时,还想着走普通婚内房产证加名的流程调整房产权属,其实从法律层面看这两者根本不属于同一类业务。普通婚内加名的适用场景是两个人还处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存续阶段,操作的核心是把原本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通过物权登记的方式转为夫妻共同共有,本质是婚内的赠与或者共有权属确认。一旦两个人正式办理完离婚登记,或者拿到了法院出具的离婚生效文书,婚姻关系已经法定终止,此时再调整房产的归属,就完全脱离了婚内加名的适用范围,属于专门的离婚析产类财产分割业务。
办理这类业务的前提,是双方已经就房产的最终归属形成了具备法律效力的明确约定,要么是两个人在民政部门备案签字的离婚协议书里写清了房产分割方案,要么是法院出具的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里直接判定了房产的归属。
准备好各自的身份证明材料、离婚证、前述的生效权属约定文件、原本的房屋权属证书,两个人一同前往当地的不动产登记办事大厅提交析产登记申请就行。
要是这套房子还背着没还清的按揭贷款,得先找当初放款的银行也就是抵押权人拿到同意变更权属的书面材料,或者直接提前把剩余贷款全部结清、解除房屋的抵押登记状态,才能顺利完成后续的权属变更流程。整个流程走完之后,登记机构会按照之前约定的内容,把房产登记到对应的权利人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