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申请劳动仲裁时,容易把两种带“二倍”的赔偿搞混,最后要么主张错了拿不到钱,要么错过了申请时效,白白吃了亏。
第一种是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从你入职那天起,超过一个月还不满一年,拖着不跟你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从第二个月开始就得每个月给你发两倍的工资。要是公司本该和你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却一直拖着不签,从该签的那天起,也得按月给你发二倍工资。要特别提醒大家,这里额外多给的那一倍工资,不属于正常劳动报酬,是法律对公司恶意不签合同的惩罚,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而且是逐月单独计算的,你拖得越久,能拿到的差额就越少,千万别攒到快离职才想起来主张。
第二种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二倍赔偿金。如果公司完全没站得住脚的理由,单方面把你辞退,或者非法终止了你的劳动合同,就得按照普通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你支付赔偿金。
这两种二倍类的赔偿,对应的完全是不同的情况,不能混在一起同时主张。如果你已经申请拿了二倍赔偿金,就不能再要常规的经济补偿金,二者只能选其一。大家提交仲裁申请前,一定要先对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选准对应的诉求,别乱填内容导致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