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离婚后会突然面临没地方住的窘境,其实这种情况完全可以依据民法典里的离婚经济帮助条款解决,不用硬生生自己扛着。
判断你是不是符合申请帮助的条件,核心看两点,一是你自己手里的个人财产,加上离婚时分到的所有财产,加起来都不够维持当地最基础的日常开销,二是你自己没有任何可以落脚的居所,这种情况就属于法定的离婚后生活困难,完全有资格向对方提出合理的帮助要求。
你可以先和对方协商,要求对方用自己的住房给你设置一定期限的居住权,或者直接以房屋折价的部分所有权的形式给你提供帮助。要是双方谈不拢,你直接拿着相关证明材料去法院起诉就可以。法院不会随便判,会仔细核对双方当前的实际收入、财产状况,名下有没有其他房产,还有其中一方有没有需要单独照顾的抚养子女的负担这些细节,最终判定给你设置一段合理时间的暂住权限,或者其他符合双方实际情况的帮扶方案。
要是你们两个人离婚之后都没有分到任何房产,都处于无房可住的状态,也可以直接去所在社区提交公租房申请。各地的住建部门会逐一核查你的家庭人均收入、当前实际住房面积这些硬指标,只要符合当地公布的准入标准,就会给你安排对应档位的公租房配租。如果你的收入情况同时满足低保要求,也可以同步去民政部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把日常的基本生活兜底也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