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抚养权归属判定,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核心原则,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执行,与女方是否坚持离婚无直接关联。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母亲存在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有抚养条件却不尽抚养义务等法定情形时,子女可随父亲生活。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协商不成的,法院结合双方经济收入、居住条件、子女成长环境、过错情况等因素,将抚养权判给更利于子女成长的一方。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法院优先考虑子女自主选择的抚养方。
抚养权确定后,抚养方出现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情形,包括虐待、遗弃、严重疾病等,另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申请变更抚养权。
女方坚持离婚仅为婚姻关系解除的主张,不直接影响抚养权归属。双方需就抚养权问题单独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