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民事官司时,要是你觉得眼下受理案件的法院根本没资格管这个案子,完全可以走法定程序提出反对主张。这类主张的提出有严格时间限制,必须在你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完成提交答辩状的整个法定时段内提出,逾期再提不会被正常受理。
受理申请的法院必须在十五天内给出书面裁定。要是你的异议成立,法院会直接把案子转到真正有管辖权的对应法院,要是不成立,就会直接裁定驳回你的申请。
拿到一审裁定后你要是还不服,不用反复找一审法院申诉,直接在十天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就行。二审法院针对这类裁定的上诉,从正式立案当天算起,必须在三十天内出具最终的终审结果。
要注意如果没主动提管辖异议,直接出庭参与答辩环节,除了案子本身违反级别管辖或者专属管辖的特殊情况外,会直接默认你认可当前法院的管辖权,后续再提异议也不会被采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