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得先捋清楚自己当初请假的实际情况,要是你当时请的是病假,已经按要求提交了医院开的医嘱证明走了正常请假流程,或是请的事假已经得到了公司明确的审批同意,这种情况下公司转头就以你擅自离岗之类的理由把你辞退,是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遇到这种违法辞退的情况,你有两个可选的维权方向。既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原来的劳动合同,回岗位继续上班,也可以直接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这个赔偿标准是普通经济补偿的两倍。普通的经济补偿是按你在这家公司的工作年限算,每干满一年就能拿到一个月的工资,工作时间满六个月但不到一年的也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的话就能拿到半个月的工资。
反过来要是你当初根本没走任何请假流程,或是提交的请假申请根本没得到公司批准就直接不来上班,这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故旷工。这种时候如果公司按照已经生效的规章制度把你辞退,是完全合法的,不用给你任何补偿。但这里有个容易被忽略的前提,就是这套涉及旷工辞退的规章制度,必须是经过全体职工讨论这类民主程序制定出来的,而且早就已经明确公示给所有员工知道,不然根本不能直接作为辞退你的合法依据。
真的碰到这类纠纷,你可以先试着和公司协商谈对应的方案,谈不拢的话就直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在收到辞退通知的当天算起一年之内,去申请劳动仲裁。全程记得把你当时的请假审批聊天记录、医院开的诊断证明、公司发的正式辞退通知这些材料都保存好,这些都是后续维权用来证明事情前因后果的关键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