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法律规定,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为一年。
时效起算点为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超出该时效,劳动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此时无法直接通过劳动仲裁程序要求认定工伤。
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超出工伤认定时效,劳动者可就工伤保险待遇损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付对应费用。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时效起算点为劳动者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利被侵害之日。
不存在用人单位过错导致超时效的情形,劳动者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对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该事项诉讼时效为三年。
劳动者需准备三类核心证据,分别为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事故伤害事实证明材料、超出工伤认定时效原因的证明材料。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仲裁机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的,劳动者可持该文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主张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