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合规解聘的成本核算逻辑里,完全由员工自身过失触发的解约场景,企业不需要额外付出任何补偿成本。只有当员工本身没有主观过错,只是出现法定的客观变故,比如医疗期结束后没法返回岗位履职、经过调岗培训后依然无法胜任本职工作,或是企业受经营波动影响启动合规的批量人员精简流程时,才需要按照员工在本单位的实际供职时长核算经济补偿。计算的基准规则是每干满一整年就多给一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供职时长超过半年但不足一整年的部分直接按一整年核算,短于半年的折算为半个月薪资。这里用作计算基数的月收入不能只算基本工资,得把员工离职前十二个月里实际拿到手的所有货币性收入都算进去,包含绩效奖金、各类岗位津贴等。如果员工离职前的月均收入已经超出当地上一年度在岗职工月均薪资的三倍,补偿基数就直接锚定三倍的上限数值,对应的补偿年限最长也不能超过十二年。
2、要是企业完全没站得住脚的解聘理由,也没走完法律要求的全部流程就直接辞退员工,这种性质的违规解聘需要付出的赔偿成本是前述合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当前行业内不少合规体系搭建完善的企业已经开始提前设置解聘前的内部核查机制,从源头减少违规操作的概率,毕竟劳动用工的合规化已经是未来人力资源管理的核心发展方向,主动规避不必要的用工纠纷,反而能大幅降低企业长期的运营隐形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