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满七年,从头到尾没签过书面合同也没上过社保,劳动者完全可以通过合法路径主张自身应得的全部权益。
从劳动合同相关规则来看,法律层面默认满一年的当日双方已经达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关系,单位必须立刻补上书面的劳动合同。要是单位拖着不肯按规定签这份合同,从该补签的当日开始,每个月要给劳动者发两倍的工资作为补偿。大家要留意,两倍工资里属于差额的那部分权益,受一年仲裁时效约束,一般只能追要时效覆盖范围内的对应金额,超过时效的部分不会得到支持。
社保相关的权益主张空间也很明确,劳动者可以直接以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为由,主动提出解除双方的劳动关系,按照自己七年的工作时长索要对应经济补偿,每干满一年就能拿到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工作时长满半年不满一年的部分也按整月核算。直接带好相关证明材料去社保行政部门提交投诉,要求单位补缴这七年里欠缴的全部社保费用。如果因为单位没上社保,导致劳动者生病没法走医保报销、失业领不到失业金这类实际损失,还可以单独要求单位全额承担对应的损失赔付。
维权前要提前把能证明你和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材料整理齐全,日常发工资的银行流水、挂在身上的工牌、打卡的考勤记录都属于这类有效材料。走劳动仲裁渠道提交申请,主张对应的经济补偿和二倍工资差额,社保补缴的诉求同步向社保经办机构或者劳动监察部门提交,两条路径并行推进就能覆盖全部合法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