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车主出了撞人事故之后第一反应就是慌,担心自己要掏腰包赔不少钱,其实要不要你自己出钱,核心看保险的赔付范围和额度能不能兜住全部损失。
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事故先从交强险这边走赔付,不管你在事故里有没有责任,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都得在法定的责任限额里,直接给受伤的一方赔钱,这部分你完全不用先掏钱垫付。
要是事故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加起来,已经超过了交强险的最高赔付额度,剩下没覆盖到的部分,就由你买的商业三者险来接盘。保险公司会根据交警定责时你要承担的责任比例,在你投保的商业险合同约定的限额里赔钱,这部分也不需要你自己出钱。
如果走完前面两层保险,还有损失没赔完,或者你当初根本没买商业三者险,那剩下的所有赔偿就得你自己掏腰包承担了。还有几种情况要特别留意,要是你属于酒驾、毒驾、无证驾驶,或者是故意制造事故,这些都属于保险合同里明确的免责情形,保险公司最多只会在交强险里垫付一下伤者的抢救费,最后所有的赔偿责任全得落到你自己头上。
只要你的保险额度够,也没触发这些免赔情形,基本不用你自己掏一分钱赔偿,一旦超出额度或者碰了免责红线,就得自己承担对应的赔偿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