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明确一点:关键看公证类型。
一、办理的是“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
这类公证常见于借款合同、还款协议、欠条。若对方到期不还,你不必再起诉,可以分两步走:
1. 向原公证机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公证机构会核实债务履行情况;
2. 持公证书和执行证书,向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基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申请执行时效为两年,从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算;期间你催告、对方书面承诺还款等,可导致时效中断。因此,要保留好催款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
法院执行中可查控银行存款、房产、车辆,并可采取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等措施;你也可以主动提供财产线索,加快进度。
需注意:对方若提出执行异议、主张公证文书确有错误,法院审查后可能裁定不予执行;此时你仍可就该笔债权另行起诉。
二、只是普通公证
比如只证明签字真实、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则不具有强制执行力,须另行提起诉讼,起诉时可视情况申请财产保全;判决生效后再申请执行。
建议尽快启动,防止对方转移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