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情况要分三块处理,核心是“先固定权属和现状证据,再分渠道主张权利”。
第一,没有权属证明不等于没有权利。建议先到村委会、乡镇农业农村部门调取土地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证、二轮延包底册、分地台账、缴费记录等;若属宅基地,可查宅基地审批档案。同时拍照录像记录被占位置、下水道走向、修路报批公示,找相邻地块权利人作证。权属不清时,可向乡镇政府或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申请确权处理,不宜直接硬碰。
第二,对方宅基证16米、实际占地17米,属超占嫌疑。可向乡镇自然资源所举报,要求实地测量、核实是否超出批准范围;若查实超占,由主管部门依法处理。其在您地块挖下水道,若影响您使用,可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协商不成,可凭承包合同、台账、照片、聊天记录等起诉。
第三,村委报批修路不等于占地合法。若修路占用您的承包地,应依法办理用地手续并给予补偿;未协商补偿前,您可向乡镇政府、自然资源部门反映报批程序和补偿问题,保留书面材料。建议先申请乡镇调解,调解不成再考虑行政诉讼或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