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套房子不会因为婚后过户到女方名下就当然归女方,法院要看婚姻存续时间和给予目的。一、房子原本是谁的。依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房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所以婚前父母出资、登记在男方名下的房屋,原则上是男方个人财产,不因结婚转化为共同财产。二、婚后过户的性质。把个人房产过户到女方或双方名下,属夫妻间给予房产,适用婚姻家庭编解释(二)第五条:已办理转移登记的,离婚时若婚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法院可以判决房屋归给予方所有,并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是否孕育子女、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房屋市场价格,确定是否补偿及补偿数额。三、结论。过户不等于无条件赠与,也不等于女方一分不得:存续时间长、育有子女、贡献大的,多判归登记方并对另一方补偿;时间短、无子女的,多判归出资方子女并酌定补偿。四、举证重点:父母出资的转账凭证、过户原因与当时约定、婚姻存续时间与家庭贡献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