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个汽车,4店合同终止的规定如下,
一,你不能得到,双倍返还定金。因为合同关于定金规定的是;“如果是4S店违约,不能按时交车,则退还定金”。
二,审查定金合同;
审查定金合同,要看三点;
1,定金是实践合同,担保的一方必须向另一方实际提供了定金;
2,标的额不超过20%;
3,权利义务相一致,对等原则。
本案中,“如果是4S店违约,不能按时交车,则退还定金”修改成“如果是4S店违约,不能按时交车,则双倍返还定金”
为此,本案的定金合同是效的,已交纳的定金原数返还。
三,对主合同的审查;
1,“上面写明了提/交货时间为11月15日左右”;
这里审查的可认定为;交货时间为11月15日左右(左为11月1日起;右到11月30日止)
2,4S店11月15日左右(左为11月1日起;右到11月30日止),没有提供汽车,属于违约。
四,合同中对违约的处理;
1,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卖你车);
2,定金违约罚(本案定金属于无效,故不能执行);
3,约定违约金(本案中没有看到你们有约违金,故不能执行)
4,实际损失,4S店应当承担你贷款的(实际上)损失。
综上所述,你不能得到双倍定金.因为定金担保合同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