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成立是行政处罚根本就不能对相对人产生效力;而无效是已经成立,但因为严重违法而被否定,但被宣布无效前其有确定性和强制性,应推定其合法,在执行之后,相对人觉得自己合法权益被侵害,和易提起复议或诉讼。
2、不能成立的一般原由为程序性的,如未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以及未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辨等;而无效的原由主要为实体性的,如无效”则因处罚主体超越职权、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主要证据不足等。举个例子,如果一个交警看你闯红灯要罚你,应该给你开罚单而没开,应该是不能成立,你不用交罚款;而如果你根本没闯红灯,但交警严格走啦所有程序,那就是无效,就是说你得先交罚款在请求救济,推翻处罚。相信了解一上内容后,你就知道无效行政处罚决定的内容有哪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