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单位):乙方(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依法解除此前您与公司订立的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解除的理由如下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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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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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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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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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严重影响工作,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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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订立劳动合同过程中有欺诈、胁迫、趁人之危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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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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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和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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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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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双方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劳动合同于年月日解除。需要结算以下薪资和补偿金事项:
1、薪资结算至年月日计元薪资结算至年月日计元
2、经济补偿金计元。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离职规定办理离职手续。通知方(签名或盖章)年月日被通知方(签名或盖章):年月日以上就是商场单方解除商户的合同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