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了公司给签合同吗还可以继续工作吗?这个有几个问题
1、签不签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你可以不用管,也不用担心,事实劳动关系是存在的。用工的法律风险在用人单位。
2、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定的,从用工之日起就应当建立,不管签没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办理是违法的。
3、等到你什么时候不想在这个单位干了,你在提出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公之日起一个月以后支付双倍工资。同时要求补充办理所有社会保险。
4、如果单位不予支付,申请劳动仲裁,百分之百胜诉,但现在不用着急。但要注意收集在单位工作过的任何证据。
5、单位的违法行为还可以作为你合法辞职的理由,不但不受提前30天的限制,更比用批准,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索取每工作一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追问: 如果辞职了,保障卡上的医疗保险就没有公司给交了,那就等于作废了?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也就没有了 ?就算有了保障卡也是空账户? 回答:
1、辞职后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不会增加了,但上面已有的额度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2、失业保险本来就是要在你辞职以后才能按规定领取的,不存在无效的问题。
3、生育保险费本身就是全部由企业交纳,劳动者个人是不交费的,辞职后自然也就不能享受了。 追问: 刚才老板又找我谈了 。他的意思是不想闹到最后告上法庭。要私下处理,叫我不要急等等。 我看他的意思是,想算计下没事让我继续留下,他能付出多少钱,还是叫我放假在家他能付出多少钱,看那个合算。 我也想知道,
1,这个社会保障卡,是不是必须有合同才能生效?
2,社会保障卡里的医疗保险和生育基金要多少天后开始生效?
3,从上个月起到我产假后(我产假后就辞职),安正常情况公司要付出多少钱?
4,生育基金到孩子出生后到底能报销都少? 回答:
1、社会保障卡与劳动合同没有关系,办理后就有效。
2、卡里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是不同的,医疗卡里有个人账户,交保费后就可以使用,生育保险只要单位交了保费,产假开始就可以享受保险。
3、产假期间工资照发、生育费用全额包销,费用都由保险基金中支付,公司不出钱。
4、生育保险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及标准。
(一)正常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由社会保险机构,按女职工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给女职工所在单位,单位再按生育女职工产假前月工资标准支付给本人。剩余部分留给企业,不足的由企业补齐。
(二)分娩前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治疗费和医疗费。由社会保险机构支付给每个生育女职工。其中产前检查费100元,正常接生费300元(难产、双胞胎接生费500元,剖腹产接生手术费800元)。超出上述标准的医疗费及药费,由单位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