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较长的合同期(一般是一年以上),考虑到劳务、材料、设备租用或购入以及消费品等的费用可能受某种因素的影响有涨、有落,特别是在通货膨胀和货币兑换率不稳定的时期,为了业主及承包商的利益,双方都应承担由于市场价格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在投标时,如果有价格调整的条款,将能最大的顾及到业主的利益,使标价不带有调整的因素,承包商标价将更好,更有竞争性(一般来说价格向下调整的可能性极小)。
价格调整是以合同条件为依据的,对于短期合同(最长为一年),采用固定价格是合理的,但应在合同的专用条件中加以说明。如果由于工期较长,则应按通用条件的规定和专用条件中的调整方法说明进行价格调整。
针对您工程合同调价方法是什么以及为什么要包含调价方法不太了解什么想咨询一下的问题,我为您做出了如下的回答。希望我的回答您能满意。如果原合同规定不做价格调整,而实际发生通货膨胀,使承包商受到很大损失,而无法承担时,承包商可与业主商议改变合同条件,签署一项补充协议。
应当指出,不论那种状态,监理工程师都应公平处理,并以监理工程师指令方式颁布执行。
以上是我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希望能够帮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