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付了首付没有签订购房合同 的回答为你和开发商签完商品房预(售)合同后,开发商会拿着合同先到房管局去备案,备完案后再送到银行办理银行房贷手续,准确的说,当开发商在房管局备完案后,理应给购房者一份签署好的合同,但大多数开发商会把合同都攥在自已的手里,原因是开发商担心合同里的一些条款,将来会限制自已.比如说面积数。按照正常的销售来说,期房只有在开发商具备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时候才能开始销售收房款。
但是,一般的开发商都是会选择提前回笼资金的,所以会打擦边球,诸如诚意金,预选金等等,如果开发商已经办理下来预售证就该在你交齐房款时签《商品房买卖合同》了,像你说的情况应该是预售证还没办理下来,如果你真的不放心,只能向开发商要求退回部分房款,先按照按揭的30%的首付款的方式交钱,等预售证办理下来签合同时再把剩余的房款补齐为好,总之,在预售证没有办下来之前所交的任何钱都是在法律意义上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