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加盖假章的合同效力不能只以对方私刻印章而主张合同无效。
理由如下:
(1)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所以私刻公章并不是法定的致使合同无效条款。
(2)加盖公章只是表明对方同意履行合同的内容,和个人签字确认的道理是一样的。既然对方承认并同意履行合同的内容,即使对方是用假公章加盖的,也不会影响合同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