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用电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 (甲方 ) :深圳智慧空间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承包方 (乙方 ) :深圳市茂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 甲方将深圳市龙岗区平湖中环阳光星苑临时用电工程委托乙方施 工,为明确双方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按期完成工程任务,双方同意订立如下条款共 同遵守:
一、 工程概况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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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承包范围
根据甲方委托乙方向供电部门、 规划部门立项、 报批并获得同意的相关文件及图纸 内容,乙方承包的工程范围为:包办理一切负荷申报、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 工期、包安全、包供配电设备供货及施工安装、包竣工验收、包装表、包送电、包办理 产权移交、包风险(物价上涨)等以合同价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进行承包。
三、 承包方式
1、 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办理一切负荷申报、 带电作业等手续、 包设计、 包工包料、 包质量、 包工期、包安全、包供配电设备供货及施工安装、包竣工验收、包装表、包送电、包 办理产权移交、包风险(物价上涨)等以综合单价包干的形式进行承包。
2、 由甲、乙双方协定造价为¥ 50万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圆整)结算,合同价应包括 办理一切负荷申报、相关行政交费费用、设计费、高低压电缆敷设费用(含电缆主材 及辅材) 、架空线架设费用(含主材) 、供配电设备供货及安装费用、设备费及设备保 管费、预算包干费、临时设施费、劳务费、材料费、文明施工增加费等一切费用。
3、 结算方式以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为准,如施工中发生工程变更须另行增减,按双方签证 在结算中调整。
4、 本合同综合单价不因施工方案的变更而作调整;
四、 合同工期
1、 本工程开工时间为 2015年月日;
竣工时间为 2015年月日;
2、 本合同约定
方可顺延工期。
五、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 按时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2) 委托专职现场代表, 检查、 监督工程质量, 处理施工中的设计、 变更、 签证等工作;
3) 提供必要的施工条件(如水、电及土建现场) ;
4) 工程竣工供电部门验收合格后,及时提供办理通电手续所需资料。
2、 乙方责任:
1) 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施工图纸及国家电力部门验收规范,保证施工质量并验收合格;
2) 查阅施工图纸,提出施工方案,按期、按有关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3) 乙方的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所在地的有关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措 施,由于违规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确保施工安全,并负安全责任;
4)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做到文明施工,积极按照甲方监理要求进行专业施工;
5) 如因安装过程中出现错误而损坏甲方供电线路设备,由乙方负责;
6) 及时办理送电手续和送电。
六、 付款方法:
合同签订后 3日内甲方支付合同价的 30%的预付款, 主设备进场安装后 10日内支 付合同价的 50%, 工程竣工通电并验收合格后 10日内支付合同余款 15 %, 本合同工程 造价 5% 作为质保金,乙方在保修期内无违约行为,在保修期届满并办理保修终结手 续后十日内,甲方一次性向乙方付清余款(无息) 。
七、 材料设备供应
1、 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均由乙方负责购进并送至施工现场。材料设备需附有出厂合格 证、质量保证书电力部门、机械部门生产许可证等。如一方对材料设备有异议,需进 行检验。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由持有异议一方承担,否则由采购方承担。如供电部门 对材料设备有异议,需进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2、 本合同附表中的报价已含运输费、吊装搬运费、税金、检测费等一切费用,即为外电 设备到现场安装调试并达到竣工验收要求的包干价格。
八、 竣工验收
1、 送电手续由乙方按当地供电局有关规定及标准进行办理。
2、 工程验收以经当地电主管部门审批后的施工图及说明书、图纸会审纪录、验收规范及 深圳市供电部门验收要求为依据。 其中工程质量标准执行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及 深圳市供电部门的验收标准,最终以供电部门验收送电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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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隐蔽工程在乙方自检合格后填制相关记录表,持表通知供电部门检查。经检验合格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