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妇因违反了《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十九条之规定,于 年 月 日违法生育了 孩,男(女),(现存活)。按照《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红计生征决字 第 号之规定,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 元,由于目前我们经济上确有困难,现申请在 年内分期缴纳社会抚养费。
第一期: 年 月 日前交 元;?第二期: 年 月 日前交 元;
如在 年内不按时交清,我夫妇应承担《征收社会抚养费决定书》规定的自生效之日起每月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并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申请人男方: 申请人女方: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