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一般情况下为按月或按年支付,也有按季度或定期支付的。笔者经常接到当事人的咨询,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要求另一方一次性支付子女的抚养费,这种的诉讼请求在实践当中除了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一次性支付外,得到法院判决支持的比较少,首先是很多当事人不具备一次性支付的经济能力,如果子女的年龄较小,抚养费用计算至18周岁将是大额支出,判决一次性支付可能导致无法履行,第二是如果一次性支付完成后,保管抚养费的一方也有可能将该款项用于其它目的,比如赌博、投资等情形,一旦失误可能会严重侵害子女的利益,所以直接一次性支付的判例较少。但也要区分不同的情形,笔者曾经代理的一个案例中是以一方应当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来抵扣一次性的抚养费,就是双方可供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较多,即使低扣之后不会给支付方的生活生产带来不便,所以对于一次性支付抚养费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要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能力、当地法院的审判实践及审判人员的倾向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