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有关误工费纳税的内容,按有关司法解释,并未要求索赔误工费的证据中要包括纳税证明,当然如超过了纳税起点,肯定要缴纳税款,但这只是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范畴,与法官审理案件无关,如有可能可尽量提出详细的收入证明,有关的证据可参考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以上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另外,如年终奖要扣除,则单位应该出具相关证明,且如目前未实际扣发,则不能现在就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