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条款有效。虽然夫妻关系与《合同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有一定区别,但离婚协议的性质在法律上应当被认定为合同的一种,是双方经过合意所产生的,应当受《合同法》调整。因此,受《合同法》调整的离婚协议当事人若不履行协议义务或履行协议义务时不符合约定的,理应承担《合同法》规定的违约责任,自然违约金条款也适用于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石梅与周军签订的离婚协议中支付违约金的条款是合法、有效的。但是,关于违约金的金额问题,可以由双方自由约定;但是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在司法程序中都面临由法院调整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