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二审案件
1、代理一审民商事案件
、不涉及财产标的的案件:
昆明市内普通民商、仲裁案件,代理费不低于5000元,市外普通民商、仲裁案件,代理费不低于10000元。
昆明市内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代理费不低于10000元,市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代理费不低于15000元。
、涉及财产标的的民商、仲裁案件:
根据争议标的按照下表收取代理费,但最低不低于上述类案件(不涉及财产标的案件)的收费标准,计算方法根据标的分段比例累加计算。
争 议 标 的 比 例
10万元以下部分 5%
10-100万元部分 4%
100-500万元部分 3%
500-1000万元部分 2%
1000-5000万元部分 1%
5000万元以上部分 0.5%
2、代理一审刑事案件
.侦查阶段,每件收费5000元;
.起诉和控告阶段,每件收费5000元。
.审判阶段担任被告辩护人的,每件收费5000-20000元。
.担任自诉人或被害人代理人,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按照办理民事诉讼案件的标准执行。
注:
(1) 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实行协商收费。
(2 其他办案工作费用:
. 昆明市四区外案件的交通费、食宿费实报实销,或由委托人与律师协商确定,实行包干制。
. 翻译费、查询费、鉴定费、公证费以及律师代为支付的费用等,实报实销。
二、代理二审案件
1、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
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1/2收取。
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标准的1/2收取。
其他办案工作费用不变。
三、代理再审(申诉)案件
代理费按以下阶段收取,其他办案工作费用与一审案件标准相同。
1、签订委托代理合同时,先收取5000元代理费;
2、人民法院决定立案时,东莞工伤保险待遇律师再收取10000元代理费;
3、人民法院裁定再审时,再按照一审收费标准收取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