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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是我们公司派遣的员工,对于工作性质不懂,劳动法劳务派遣新规定是什么样子的?

帮助5人 1.5k浏览 匿名 2018-05-08 山东枣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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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条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决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辅助性岗位,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在用工单位内公示。
    第四条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
    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
    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第三章  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和履行
    第五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书面劳动合同。
    第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依法与被派遣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劳务派遣单位与同一被派遣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七条 劳务派遣协议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派遣的工作岗位名称和岗位性质;
    (二)工作地点;
    (三)派遣人员数量和派遣期限;
    (四)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的劳动报酬数额和支付方式;
    (五)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事项;
    (七)被派遣劳动者工伤、生育或者患病期间的相关待遇;
    (八)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
    (九)经济补偿等费用;
    (十)劳务派遣协议期限;
    (十一)劳务派遣服务费的支付方式和标准;
    (十二)违反劳务派遣协议的责任;
    (十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纳入劳务派遣协议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履行下列义务:
    (一)如实告知被派遣劳动者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的事项、应遵守的规章制度以及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
    (二)建立培训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上岗知识、安全教育培训;
    (三)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支付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相关待遇;
    (四)按照国家规定和劳务派遣协议约定,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办理社会保险相关手续;
    (五)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
    (六)依法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七)协助处理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的纠纷;
    (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向被派遣劳动者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不得歧视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条 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
    被派遣劳动者在申请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时,用工单位应当负责处理职业病诊断、鉴定事宜,并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提供被派遣劳动者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第十一条 劳务派遣单位行政许可有效期未延续或者《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被撤销、吊销的,已经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履行至期限届满。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一)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二)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三)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后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第十三条 被派遣劳动者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的,在派遣期限届满前,用工单位不得依据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派遣期限届满的,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方可退回。
    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十四条 被派遣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及时告知用工单位。
    第十五条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因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被用工单位退回,劳务派遣单位重新派遣时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被派遣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务派遣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被派遣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第十六条 劳务派遣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劳动合同终止。用工单位应当与劳务派遣单位协商妥善安置被派遣劳动者。
    第十七条 劳动法劳务派遣新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因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或者本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与被派遣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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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201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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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劳务派遣新规定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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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6)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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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劳务派遣新规定有哪些内容?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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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内容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务派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劳务派遣单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企业(以下称用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适用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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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火锅店店长犯职务侵占罪获刑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对于职务侵占罪这一罪名的量刑程度是由其所侵占单位财务的价值以及犯罪行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的。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法律条文的规定,若公司、企业或者其他事业机构的职员在任职期间,利用自身职务上的优势进行非法占有公款等活动,并且所涉及金额较大时,将面临至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罚金。
如果所涉金额巨大,那么量刑将会加重,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但不超过十年的有期徒刑,同样也需要缴纳罚金。
而当所涉金额达到特别巨大的程度时,则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同时仍然需要承担罚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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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派遣员工的新规定有哪些内容?
劳动合同法派遣员工的新规定的内容有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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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类别是哪些罪名
[律师回复] 解析:
1.从分类上看,职务侵占罪归属于对个人或组织的财产权进行侵犯的范畴。
2.依照中国的相关法律条款,本罪名所侵害的对象主要是公司、企业乃至其他各类单位的财产所有权。
而其具体表现形式则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员工,凭借其职务便利,将所在单位的钱财据为已有,这一行为如果涉及金额较大的话,便是构成了职务侵占罪。
然而职务侵占罪并非单一行为,其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条件,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有,且涉案金额必须达到一定程度才会被认定为犯罪。
值得注意的是,本罪中的单位并不局限于国有单位、集体单位,还包括私营单位等各种类型。
至于单位资质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深入探讨。
最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数额较大的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是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普遍认可的职务侵占罪的表现形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贪污罪】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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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资金罪新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律师回复] 解析:
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的员工,如果他们利用自身职务所带来的便利条件,擅自将本机构的公款挪作私用或者借与他人,且其数额达到较大,已经超出了三个月仍未能如期返还;
或者虽然没有超过三个月,但是金额较大并且被用于营利性活动,甚至是从事非法活动,那么他们就可能会触犯挪用资金罪。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果涉及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都将达到挪用资金罪的立案标准,并应当受到刑事追究:
1、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并且已经超过了三个月仍未能如期返还;
2、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在1万元至3万元之间,并且被用于营利性活动;
3、挪用本单位资金的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之间,并且被用于从事非法活动。
对于那些犯有此罪行的人,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处罚;
如果他们挪用的资金数额巨大,或者虽然数额较大但未能如期返还,则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而对于那些挪用的资金数额特别巨大的人,则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将挪用的资金退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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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伤认定内容是什么?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解决了这个问题,该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应当协助工伤认定的调查核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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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职务侵占罪拘留最长多久
[律师回复] 解析:
若涉及到职务侵占罪行,那么根据现行法规的规定,被拘押的时长通常不超过十四天,且绝不能超出三十七天的上限。
法令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在拘留有被怀疑犯有重罪的人之后,如判定确需进行逮捕行动,应当在被拘留者达到拘留期限的第三天起算,最迟在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展开相应的审查和批准程序。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一日至四日。
而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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