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对行政复议作出不予受理决定作出判断,应该分情况来说:
1、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这种情况不可以告行政复议机关不作为;
2、属行政复议前置的,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的,当事人可以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后,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3、当事人对行政复议机关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的,可要求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受理。
对行政复议不服只可行政诉讼。一级复议制度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向该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如果对于行政诉讼相关的程序不熟的话最好可以找个不服行政复议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上面就是我对你说的行政复议不受理可以行政诉讼 专业会的,希望对你有帮助赶走你的疑惑,谢谢。